本院概况
领导介绍
员额检察官介绍
信息公开
举报电话
通知通告 更多>>
河曲县人民检察院机关202...
河曲县人民检察院2024年...
河曲县人民检察院计算机...
河曲县人民检察院机关202...
河曲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
河曲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
检察新媒体
官方微博
官方微博
官方微信
官方微信
当前位置:首页>>媒体看检察
【转载】把公平正义写进百姓心里——恩施市人民检察院扎根深山迈向卓越
时间:2017-08-18  作者:  新闻来源:广东检察  【字号: | |

  把公平正义写进百姓心里——恩施市人民检察院扎根深山迈向卓越

   

发布时间:2017-08-18 20:25 来源:恩施日报 作者:舒红兵,谭金星,高雅 编辑:admin   

   

  

  

  2016年3月1日,入额检察官向宪法宣誓。(资料图片)

  

  

  

  2016年6月,全州首个驻龙凤镇派出所检察官办公室成立。 

  

  百舸争流,奋楫者先。坐落在清江之畔的恩施市人民检察院,曾先后两次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荣记一等功,连续四届被评为“省级最佳文明单位”,连续三届被评为“全省模范检察院”、“全省先进检察院”。2016年5月,最高人民检察院授予恩施市人民检察院“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称号。

  

  这一串串成绩,是恩施市人民检察院不忘初心,扎根深山,行稳致远,不断迈向卓越的结果。

  

  身处山区也要创一流业绩

  

  上世纪80年代,老恩施市检察院坐落在恩施老城区一个叫“倒推磨”的低洼狭窄地方。在那里,检察长为了腾出办公室让给干警住,自己用木板做墙、牛毛毡当顶,搭成一座“工棚”。如今,恩施市人民检察院早有了自己的办公大楼,但源自于那个贫困年代的“工棚精神”却一直传承下来,成为这个贫困山区基层检察院争创一流业绩的动力。

  

  身处山区,恩施市人民检察院地远而心不偏,他们将“立检为公、司法为民”宗旨牢记心中,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监督职责,严厉打击各种刑事犯罪,严肃查办和积极预防各类职务犯罪,不断强化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丰硕的成果,为服务和保障市域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恩施市人民检察院的办案数量一直走在整个恩施州前列:五年来,共立案查处职务犯罪案件77件96人。其中立案查处贪污贿赂案件62件71人,大案45件52人。立案查处渎职侵权案件15件25人,重特大案件11件19人。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942件1275人,提起公诉1874件2786人。追捕漏犯98人,追诉漏犯58人,提出刑事抗诉18件32人,发出量刑建议1734件。平均每年,该院公诉检察官就要办理上百件公诉案件,这意味着每个公诉人平均2.5天就得办一个案子。白天出庭、提审,晚上再加班阅卷,写审查报告、起诉书,讨论案子,这是他们的工作常态。正是用这种一心扑在检察事业,坚持以检察业务为中心的工作理念,让他们成为连续30余年的全州基层院的“排头兵”,连续20余年获评全省先进检察院、全省十佳基层检察院。

  

  在保证办案数量的基础上,恩施市人民检察院将“把每一件案办成精品案”理念贯穿始终:公诉干警提出抗诉的张某某、赵某某强奸案被评为“全省优秀抗诉案件”;反渎干警办理的柳树沟煤矸石煅烧致使3人死亡背后环境监管失职案,入选《湖北省渎职侵权案例参考》,办理的阮某玩忽职守致使生猪疫情蔓延案,被评为湖北省“十大反渎职精品案例”;民行检察办理的杨发明诉方善珍停止侵权案,入选《最高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抗诉案例选》。

  

  

  

  2017年5月3日,在湖北民院模拟法庭与湖北民族学院开展“检察官—大学生”辩论赛。

  

  做司改大潮里的弄潮儿

  

  2016年3月1日,伴随着员额检察官庄严宣誓,司法责任制改革拉开序幕。司改大潮起,有人投石问路,有人攻坚克难,恩施市院作为全州首批司法责任制改革试点院,则以开弓没有回头箭之势挺进改革深水区。

  

  遴选37名员额检察官,统一招聘11名雇员制书记员,科学构建35个办案组织……恩施市检察院作为全州试点院,将办案作为司法责任制改革的落脚点,示范先行。今年以来,该院入额检察官共计办理案件718件,办案数量达到全州办案总数的三分之一,其中院领导办理案件55件,院领导中办案数量最多的,达到本院检察官人均办案数量的168%。

  

  如果要用一句话概括他们经历的这场改革,恩施市院将给出最扼要的答复:“我办的案,我负责到底。”在改革路上,他们一方面全面落实检察官权限清单,明确员额检察官可以独立决定、办理权力清单中规定的事项,为检察官独立办理案件创造条件;另一方面,又研究制定出《检察官业绩考评实施办法》,对检察官执法办案开展绩效考评,对于需要追究检察官司法责任的,探索办案瑕疵追责机制,实现放权担责同步到位。

  

  放权不代表放任,为了处理好放权与管理的关系,恩施市院打出了“日常管理+案件管理+检务督查”的组合拳,以案件管理部门为主体,灵活运用纪检监察监督,狠抓案件质量。今年以来,该院案件管理部门因文书使用不当或错漏向办案部门口头纠正或发送流程监控通知书共计57件,纠正数据质量问题29件;院纪检监察部门会同案件管理部门开展“不捕、不诉、撤案”案件质量评查48件次。

  

  “文化育检”铸就“三有”品牌

  

  恩施市检察院刚恢复重建时,院里干警来自不同的基层,文化结构普遍偏低,连中专生都是宝贝,几个工农兵大学生更是鹤立鸡群,“文化兴检”成了全院头等任务。也就是从那时起,恩施市检察院“文化情结”深种。

  

  从组建中心学习小组、青年学理论小组,到开设检察讲堂、道德讲堂,再到开展文书撰写、电子录入、理论演讲等检察业务技能大比武活动,他们变枯燥呆板的学习为生动活泼的学习,让各个业务前沿成为传播法律文明的窗口,在潜移默化之中提升干警的素能。如今,院里的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占到97%以上,培养出全省优秀公诉人、全省侦查能手等省级以上业务尖子十余人,还涌现了被最高检追记一等功的英模人物黄光耀、湖北省“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童文、湖北省十佳女检察官向利和。

  

  近年来,恩施市人民检察院更是大力实施“文化育检”战略,推出“有利于陶冶情操,有利于提升文化底蕴,有利于促进检察工作”的“三有”文化品牌。作家莫言在为我院干警进行检察文化专题讲座时,认为“三有”检察文化将检察内涵与土家文化相融合,鲜明活泼,值得推广学习。

  

  如今,走进恩施市人民检察院,办公楼内过道上随处可见摄影、书法作品。这些反映检察工作、干警生活风貌的作品,均出自干警之手。在这个偏远山区的基层检察院,涌现出了涵盖省、州、市三级摄影家协会会员,还诞生了两名检察文学作家,他们将检察故事写成书,均已公开出版。恩施市检察院里干警们还自发组织起“书香润检读书小组、检察摄影小组、青年舞蹈班”等十余个兴趣小组,让“有益、有趣、有促”的“三有”检察文化品牌持续焕发活力。

  

  “身入”群众更是心系群众

  

  恩施地处山区,即使是在今天许多乡镇也仍存在出行不便的难题,有些地区的群众来一趟城区往返甚至得花上一整天时间。“他们不方便来,那我们就过去。”恩施市检察院的这套“移山大法”,成了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最有效的办法:2009年,他们在恩施市17个乡镇设立检察服务站;2014年,他们在龙凤镇率先成立全州首个派驻检察室;今年以来,他们又先后在人口比较集中、群众诉求较多的几个重点乡镇设立了巡回检察服务站。今年6月,来自解放军代表团的部分全国人大代表视察了该院驻营上村巡回检察服务站。

  

  “我要举报!我们村里的村干部搞贪污腐败!”2016年的某天下午,派驻龙凤镇检察室来了一名男子,情绪激动。检察官通过详细询问,了解到男子李某某所在村修组级公路,他的大哥向村委会捐了4万块钱,但村里的公路一直没有动静,村委会也只给他们出具了一张购买水泥的收据,李某某因此怀疑村干部把这笔钱贪污了。接访后,检察官到该村委会实地开展调查,通过与村干部沟通交流,了解到该笔捐款确实用于购买水泥等物资,并且组级公路即将动工。检察官将这个好消息带给了李某某,看着一天天修起来的公路,他心服口服。

  

  身在群众家门口,他们与群众的心更近了。通过广泛倾听群众诉求,开展法治及犯罪预防警示教育,同时加强对基层法庭、派出所的监督,他们的工作成效明显:三年来,恩施市检察院通过这些基层组织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控告举报百余件。尤其是在全国综合扶贫改革试点龙凤镇,派驻该镇检察室检察官针对当地扶贫建设项目多、因征地拆迁引发矛盾频发的问题,先后10多次参与调解当地因征地拆迁引发的群众矛盾,还深入扶贫开发领域与相关工作人员座谈,深入开展预防职务犯罪专题讲座。2016年8月,该院派驻龙凤镇检察室深入推进当地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的做法被高检院《预防工作专刊》全文转发并推广。

  

  

  

  2017年6月23日,解放军全国人大代表团部分人大代表参观该院“梦虫虫花园”沙盘室。

  

  扳直“弯弯树”唤醒“梦虫虫”

  

  “梦虫虫”,在恩施方言里指如正身处梦中、将醒未醒、懵懂无知的孩子。这个阶段的孩子不谙世事,却容易自以为是,对世界充满探索的好奇心却又容易冲动犯错。为教育、感化、挽救这些迷途少年,恩施检察人担起了关爱与呵护这群“梦虫虫”的社会责任,他们倾力打造出“梦虫虫花园”工作室,担负起全方位维护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害人、证人的合法权益的职责。

  

  品学兼优的阳光男孩小青(化名)现在是武汉某职业学院学生会主席。读高三时,他却因性格内向、学习压力增大而沉溺上网,经常因老师、同学的只言片语就产生怨恨,消极情绪使他心理发生了异样的变化。一到晚上,小青就趁夜深人静潜入教师办公室等地方盗窃老师、同学的财物,或者毁坏同学的文具等以泄愤。后来,他被学校保安当场发现后交给了公安机关,因盗窃数额达万元、被害人数较多,影响较大,公安机关以小青涉嫌盗窃罪,移送恩施市检察院审查起诉。

  

  承办检察官对小青的家庭情况、在校表现进行了实地调查,了解到他除性格内向、不善与人交际外,曾经还有心理疾病患病史。在“梦虫虫”花园里,检察官为他定制了一套从学习、生活、生理、心理等多维度的帮教方案,并经过仔细审查依法对小青作出了附条件不起诉决定,设置考察期一年。在一年的考察期内,检察官们随时保持对他的关注和帮教,在顺利度过考察期后,小青得以重返校园备战高考,开启了全新的人生。

  

  “给他一些扶持,让他自己成长。”这是未检检察官陈饰常挂在嘴边的一句话。对待误入迷途的“梦虫虫”,恩施未检人思考更多的是如何做好帮教和预防,把“弯弯树”扳直,让迷途少年知返。

  

  “拖刀动斧去打架,把他人钱财悄悄拿,赌博、毒品搞不得,那是犯法。”这台精彩的“三句半”表演,让台下的小听众听得津津有味。这是恩施市检察院未检检察官在开展法治宣传过程中的又一创新,他们将法律知识编排进“三句半”台词中,运用纯恩施本地方言提升表演效果,让每名观看演出的观众印象深刻。“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三句半”自2013年获得中央综治委、共青团中央、中国法学会的“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创新事例奖”以来,已经和检察官们一起走进了恩施各乡镇中小学校,成为提升在校学生法律意识的一剂良方。

  

  创新,一直是恩施未检人不变的坚持。今年,他们又率先在全省首创了“一中心三支点”监督模式,通过在公安、法院、司法局设置派驻工作室,实现对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从侦查、起诉、审判到社区矫正全过程、系统化的监督,有力提升未成年人案件办理的专业化、一体化水平。此外,他们还联合当地教育局,在恩施17个乡镇成立“蓝天白云”校园检察联络站,每个联络站安排1至2名驻校检察官化身“蓝天哥哥”“白云姐姐”,对在校学生适时开展讲座、模拟法庭等法制教育活动;还将监外服刑的青少年组成“梦飞”志愿服务队,带领他们开展“学雷锋”活动,参与公益劳动,帮扶弱势群体,为他们搭建心灵沟通平台。

  

  近三年来,恩施市检察院未成年人刑事检察以“梦虫虫花园”工作室为平台,共受理未成年人审查逮捕案件104件175人,审查起诉案件228件442人,办理附条件不起诉案件133人。先后荣获全国青少年维权岗、湖北省杰出青少年维权岗、湖北省青少年文明号等荣誉。

  

  大山深处的“检察护绿人”

  

  “一年前,那场森林大火顺着茶园一直往山上烧,好几十亩树林子都被烧光了。”回忆起那场森林大火,当地村民们还记忆犹新。而如今,这片山坡上种下的柳杉树苗已长出了大片新绿。

  

  这都得益于恩施市人民检察院在办理破坏环境资源类案件中对“恢复性司法理念”的探索与坚持。2016年2月,恩施市白果乡康家坝村村民袁某某因不慎点燃杂草引发森林大火,造成当地7000余株林木被烧毁,过火面积达6.4公顷。考虑到在以往的司法实践中,法院最终大都是判处刑期和罚金,而被破坏的生态环境却难以恢复,恩施市检察院大胆提出就地建立“预防环境资源犯罪警示教育基地”,通过引导犯罪嫌疑人承担恢复环境的义务,并根据生态环境修复的情况,作出从轻处理或向法院建议从轻或减轻处罚。今年7月,恩施市人民法院采纳该院公诉意见,对袁某某一案作出一审判决:判处袁某某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这件“生态修复第一案”成功收获惩治犯罪与生态修复的双赢效果。

  

  恩施首个“预防环境资源犯罪警示教育基地”挂牌设立后,该院已督促11人开展了“补植复绿”,100余亩被毁林地重现生机。在组织当事人到“预防环境资源犯罪警示教育基地”开展补植复绿工作的过程中,该院还进一步明确了补植复绿过程中的牵头单位、专业技术指导单位、验收单位和后期管理督导单位,并探索雇请专业公司修复、吸纳社区矫正人员修复等多种形式,拓展社会多方参与力量,提升生态修复效果。

  

  今年是湖北省检察机关“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绿色发展”专项活动推进年,身处大山深处的恩施检察人更明白,坐拥丰富森林资源的恩施必须打响“主战场”上的“攻坚战”。他们探索运用“专业化法律监督+恢复性司法实践+社会化综合治理”生态检察模式,三年来,共办理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案件253件321人,依法查办玩忽职守导致森林资源严重破坏案件3件5人;依法查办林业、水利、国土系统职务犯罪7件7人,监督行政执法机关移送破坏环境资源类案件32件48人,监督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涉嫌犯罪案件7件13人。

  

  在湖北西南山区,我们看到这群检察官,扎根深山,把血脉融入土地。他们像大山的一道道脊梁,把公平正义写进百姓心里。

  

 (转自:恩施新闻网)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