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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曲县检察院切实加强安全保密工作
时间:2014-11-27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确保党和国家秘密安全,我院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上级领导部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保密工作实际情况,重点从以下四个方面加强保密管理,严防失泄密事件的发生。 

  一是涉密文件的管理。严格执行定密规定,切实做好定密工作,防止滥定、错定、漏定现象发生。凡是密级文件,由专职保密员按照规定统一管理。对于秘密文件、资料的复印须遵循《印刷、复印等行业复制国家秘密载体暂行管理办法》报批、登记。 

  二是计算机及移动存储介质的管理。要严格区分涉密计算机和非涉密计算机,做到“上网不涉密,涉密不上网”。涉密存储介质严禁在与互联网连接的计算机上使用,非存储介质严禁处理和存储秘密信息。凡可移动存储介质,需标明密级,实行统一编号,明确专人负责。并不定期地开展计算机及其网络的保密技术检查,及时发现泄密隐患,堵塞泄密漏洞。 

  三是公开信息的保密审查。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对拟公开的信息进行严格审查,对不能确定是否公开的信息,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绝不把涉及到国家的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泄露出去。 

  四是人员管理。保密员由单位指定,必须政治可靠、保密观念强,并且精熟《保密法》有关内容。其次,在岗时要履行《保密承诺书》,离岗时要签定《离岗协议书》。另外,每季度安排一次全院保密教育,组织学习上级的有关文件及各项保密制度,增强全体干警的保密观念,切实做好保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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