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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曲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草案)
时间:2018-08-22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河曲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文件

  河曲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草案) 

  ——2018年4月8日在河曲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河曲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张陆翔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河曲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同志提出意见。

  2017年工作回顾

  2017年,河曲县人民检察院在县委和上级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九大及历届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忠实依法履行职责,稳步推进各项改革,持续狠抓队伍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了较大的发展。

  一、主动服务全县经济发展大局,保障发展有新举措                   

  严惩危害经济发展各类犯罪主动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依法惩治破坏经济发展环境犯罪,批准逮捕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破坏金融管理秩序、扰乱市场秩序犯罪5件5人,提起公诉5件5人,充分发挥了检察机关保障全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职能作用。

  积极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始终把检察工作放在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来谋划和推进,研究出台了《河曲县人民检察院关于服务企业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意见》,严格区分不规范经营和违法犯罪行为的界限,严把入罪标准,慎用强制措施,促进企业健康发展。积极开展与企业接对帮扶活动,充分听取企业在发展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为政府采购、项目招投标等经济活动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服务2291次。

  积极保障民生民利。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针对人民群众高度关注的食品药品和生态环境安全,加大惩处力度,批准逮捕销售伪劣产品案件1件1人,提起公诉销售假药案件2件2人,并开展了此类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积极服务脱贫攻坚战略,实施“互联网+阳光百姓工程”,监管涉农扶贫等民生资金1.24亿元。加大对涉及农民工、残疾人、老年人等弱势群体合法权益保护力度,帮助追讨各种薪资14万余元。

  积极参与和服务脱贫攻坚。举全院之力,努力打好脱贫攻坚战,我院对沙坪乡徐家也村的贫困户15户46人进行帮扶,派驻帮扶人员15人,党组专题研究脱贫攻坚工作2次,进行帮扶走访180余次。争取扶贫项目资金11万元发展光伏产业,46名群众当年受益;帮助3人与附近煤矿签订劳务合同、2户享受了低保政策、4户实现整体搬迁。帮扶工作开展以来我院每年为该村提供帮扶资金10000元,用于改善基层基础设施建设。

  二、积极推进平安河曲建设,维护社会稳定有新局面

  依法惩治严重刑事犯罪。坚决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依法严惩各类刑事犯罪。共受理公安机关提请逮捕各类刑事案件75件85人,其中批准逮捕65件70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104件131人,起诉99件122人。依法严惩暴力性犯罪、毒品犯罪和多发性侵财犯罪,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批捕该类犯罪54件66人,起诉58件72人。我院提前介入重大诈骗案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侦查,积极引导取证,快捕快诉,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防控,充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防范和化解社会风险,化解各类纠纷42件。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主观恶性较轻、社会危害不大的初犯、偶犯,依法决定不起诉6件9人。积极开展刑事和解工作,共办理刑事和解案件3件3人。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实行检察官以案释法制度,释法20余人次,开听证会8次,发放法治宣传资料500余份,受教育群众160余人。建立健全联系群众、服务群众长效机制,进一步提高检察机关服务群众的工作能力和水平。

  三、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维护公平正义有新成效

  强化刑事诉讼活动监督。针对刑事诉讼过程中的各个环节,全力开展立案监督、侦查活动监督、审判监督等工作。全年对侦查机关监督立案4件5人,对应当逮捕而未逮捕的,追加逮捕1人,对应当起诉而未移送起诉的,追加犯罪事实7件、犯罪嫌疑人3人。对不构成犯罪或证据不足,决定不批准逮捕10件15人,决定不起诉6件9人,监督纠正侦查活动违法情形25件次

  强化民事行政监督。充分发挥民事行政检察职能,创新工作思路,拓展工作方法,全年共办理各类民事行政诉讼监督案件67件,其中督促行政机关履职案件14件,办理审判监督案件36件,办理支持起诉案件12件。积极开展公益诉讼工作,主动摸排案件线索7件,其中对5件进行了立案并发出检察建议,相关行政单位全部履职。

  强化刑罚执行及监管活动监督。进一步加大对刑罚执行活动的监督,对监管活动违法情况发出检察建议或纠正违法通知书24份,开展社区监督纠正22次,进行羁押必要性审查6件6人,并提出变更强制措施建议,采纳率100%。扎实开展财产刑执行专项检查,依法对6件尚未执行财产刑案件进行了监督。

  四、深化各项改革,检察工作有新动力

  全力配合监察体制改革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开展以来,按照县委的试点方案要求,积极配合,主动作为,平稳、顺利、按时完成了相关人员身份信息、编制情况、案件线索、侦察设备等方面的转隶工作,共划转编制9个,转隶人员8人。同时与县监察委员会加强衔接配合,制定相关工作流程和工作规程,确保与监察委员会办理职务犯罪案件的有效衔接。去年我院受理监察委员会移送职务犯罪案件2件2人。

  司法改革稳步推进。在县委和上级院的正确领导下,我院紧紧牵住司法责任制这个“牛鼻子”,顺利完成了司法责任制、检察人员分类管理、司法人员职业保障、人财物统一省管的四项改革任务。遴选9名业务水平高、司法经验丰富的业务骨干为首批员额制检察官,组建4个办案组织,一线办案人员达到了总人数的85%。严格坚持“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原则,落实检察官权力清单,强化以员额检察官为主体的办案责任制,检察官的工作主动性责任心普遍增强、办案质效进一步提升。

  五、抓队伍强基础,检察自身建设有新气象

  推进思想政治和素能建设。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和“维护核心、见诸行动”专题教育,补足“精神之钙”,铸牢“信念之魂”。认真开展执法司法规范化建设年活动,以司法理念、司法作风教育,引导检察干警坚守检察职业道德。通过开展业务练兵、网络授课等方式加大业务培训力度,受训干警达80人次;组织观摩全省各类业务竞赛和听庭评议活动5次,选派18名干警参加上级检察机关业务和素能培训,提高了专业水平。

  推进全面从严治检从优待检。狠抓“两个责任”落实,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与检察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出台了机关日常管理制度,着力规范干警日常行为。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驰而不息纠“四风”,坚持不懈推进纪律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巩固规范司法行为建设年活动成效,坚持办案流程全程监督,着力纠正执法瑕疵。注重关爱检察干警,建设干警活动室、机关食堂和阅览室,为干警开展健康体检,切实关心干警身心健康。

  六、始终坚持党的领导,自觉接受人民监督

  始终坚持党的领导,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坚持把检察工作置于党的绝对领导之下,坚决贯彻落实县委重大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县委中心工作司法,主动向县委和人大常委会请示报告重要工作、重大事项,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列席重大会议、出席重要活动、参与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听证、评议3次。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共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152条、法律文书88份,发布检察新闻动态256条,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各位代表,2017年,我院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授予“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和“全国派驻监管场所二级规范化检察室”;被市文明办授予“市级文明单位标兵”;被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授予“全市干部驻村帮扶工作模范单位”;检察业务综合考核位居全市第三名。这些成绩的取得,得益于县委的正确领导,得益于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和县政府、县政协的大力支持与帮助。在此,我代表检察院向长期关心、支持和帮助我们工作的各位代表、各位委员和社会各界人士,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诚挚的感谢!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也清醒地看到检察工作中的一些问题:一是在履行法律监督职能过程中,少数检察人员监督意识不强,不敢监督、不善监督、监督不到位的现象仍然存在,服务大局仍有很大提升空间;二是队伍专业化、职业化水平不高,队伍建设任重道远;三是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相对薄弱,公益诉讼工作刚刚起步,相应的法律监督职能发挥得还不够充分。对此,我们将采取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2018年工作安排

  2018年,我院检察工作的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各级政法、检察长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全县发展稳定大局,坚持以司法为民,全力维护社会大局稳定,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全面加强过硬检察队伍建设,为我县全面脱贫、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为此,我们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全力维护我县社会稳定

  始终把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作为首要政治任务,确保我县社会长治久安、人民安居乐业。积极参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严厉打击盗抢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以及电信诈骗、网络投资诈骗等严重侵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违法犯罪,坚持和发扬“枫桥经验”,扎实做好检察环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坚决落实中央和各级党委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部署,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形成打击黑恶势力的合力。充分体现依法严惩精神,快捕、快诉涉黑涉恶犯罪案件,特别是威胁政治安全、把持基层政权、欺压百姓的农村黑恶势力,努力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幸福感。要除恶务尽,坚决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对黑恶势力“关系网”“保护伞”,发现线索后及时移送有关部门查处。

  二、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为经济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围绕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积极参与扶贫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依法惩治危害异地搬迁、扶贫项目实施等领域的犯罪,确保党的涉农惠民政策和资金真正惠及广大人民群众。主动服务保障乡村振兴战略,严惩危害农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各种坑农害农犯罪,强化对农村土地承包、征用等领域的民事行政监督,依法保障农民财产权益。主动服务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强与环境资源保护部门的沟通协调,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制度,实现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无缝衔接。主动服务保障健康中国战略,加大惩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力度,加大食药领域公益诉讼办理力度,更好地保障和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确保人民群众吃得放心、用得安全,生活更美好。

  三、全面加强法律监督工作,努力维护司法公平正义

  积极履行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赋予检察机关新的监督职责,努力开创新时代法律监督工作新局面。全面履行侦查监督职责,持之以恒监督纠正有案不立、有罪不究和刑讯逼供、暴力取证等违法行为。着力加强审判监督工作,构建以抗诉为中心的刑事审判监督格局,强化对刑事审判活动合法性和判决裁定公正性的监督,维护司法公正和权威。强化刑事执行监督,重点加强监管活动、羁押必要性审查、强制医疗执行监督、财产刑执行监督、社区矫正执行监督和刑事被执行人合法权益保障等工作;全面加强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工作,加强对裁判结果、审判人员违法行为及执行活动的监督,扎实推进行政公益诉讼工作,更好地维护司法公正、促进依法行政。

  四、坚持全面从严治检,努力打造过硬检察队伍

  严格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定不移地将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的政治责任扛在肩上,以全面从严治党推进全面从严治检,自觉接受同级纪委监督,大力支持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履行职责,积极为其开展工作创造条件。扎实推进“三基建设”,把我院党组织打造成坚强的战斗堡垒,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县委的决策部署得到不折不扣的贯彻落实。持之以恒正风肃纪,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上级院和县委实施细则的落实,持之以恒整治“四风”。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扎实开展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大学习、大培训活动,真正学懂、弄通、做实,并转化成推动检察工作创新发展的巨大力量。坚定不移地将意识形态的主体责任扛在肩上,切实将意识形态工作融入检察工作的始终。大力提升检察队伍履职能力,强化职业素能培训,加快推进检察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努力打造一支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检察队伍。

  五、始终坚持党的领导,自觉接受外部监督。

  始终把检察工作置于党的绝对领导之下,坚持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开展检察工作。依法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落实人大常委会的决议和决定,自觉接受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主动向政协通报检察工作情况,广泛接受人民群众和新闻舆论监督。高效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和政协委员提案,完善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意见建议情况反馈机制。开展检察开放日活动,深化检务公开,让社会各界监督检察工作,努力提高检察机关的执法公信力。

  各位代表,新时代赋予新使命,新起点开启新征程。我院将在县委和上级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认真落实本次大会的决议,以崭新的精神风貌迎接新使命,实现新作为,为我县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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